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及《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 体思路、市委“336" 战略布局和县委安排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人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莫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稳定现有体制机制,乡村书记、第一书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坚持平稳过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各类扶贫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致富能人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有能力、有决心、有志气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低收入的现状,防止出现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真正让脱贫成果更牢固、更可持续。
三、目标任务
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党中央明确设立5年过渡期。要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行动,把工作重心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巩固拓展成果转变,把工作任务从脱贫攻坚向推进乡村振兴转变,做好过渡期内体制机制、政策举措、发展规划、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贯通起来,落实好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增强脱贫地区发展后劲和发展活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发展壮大脱贫
村特色产业,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人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
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一)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分户子女家庭条件,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农户申请、干部排查、乡初审、部门比对、县级审核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人帮扶,实行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完善核查和销号制度,实行动态清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认真落实“忻保障”政策,对符合“忻保障”条件的人口实施针对性帮扶,政策落实兑现率达到100%,确保无一人返贫。
(二)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坚持就地就近服从就优的原则,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保障有大病患者、重病患者的脱贫家庭基本生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完善落实健康帮扶、慢病诊疗等支持政策,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3.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逐村逐户排查脱贫户住房安全情况,对新增住房安全风险隐患农户,及时采取危房改造、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闲置公用房安置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4.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建、管、用、维"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智能水表计量设施安装,并同步搭建联网监测平台,安装消毒设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深人实施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双基"提升、社会融人“四大工程”,千方百计提高搬迁群众产业就业收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安置点社区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加快建设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的文明幸福新家园。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对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分类摸清底数,加强台账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突出保值增值,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增加收益,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
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五)着力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从基层党建软弱涣散、重大项目、生态安全保护、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村中,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子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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