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地方地理标志”农产品 呈现“申请热、使用冷”窘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各地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认真规划,积极申请,打造各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促进了农产品知名度,提高了产品竞争力。但是基层调研发现,由于缺乏长远规划,以及品牌开发保护工作滞后,一些地理标志农产品出现“申请热、使用冷”的现象,远没有取得与其资源禀赋相称的市场业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重奖励轻营销,消费者认同度不高。以昌乐县为例,该县对成功申请注册地理标志的单位奖励30-50万元/件,对进入地理标志产品行业的企业,将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但是不少商家表示,使用地理标志,对实际销售量影响不大,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很陌生,关注度也不高。例如昌乐西瓜、高家河苦菊等因为宣传、推进力度不够,企业、消费者对地理标志还很陌生,每年来昌乐购销西瓜的大多是凭借西瓜产量多、上市早的传统优势而来,往往忽略了品牌地位的存在。不少消费者并不清楚,地理标志产品与独特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密切相关,是不可替代的。
二是重申请轻管理,难以保障按照标准实施。以昌乐县为例,很多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农户,眼中只有成本和利润,鱼龙混杂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地理标志是一个行业和地方的地域品牌,但很多农民在种植时只管种植,地理标志则处于无管理、弱管理状态,标准实施不到位,导致地理标志产品始终难“长大”。像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昌乐西瓜,全县有宝城西瓜、庵上湖西瓜、金山西瓜等多个区域品牌西瓜,但没有合力打造昌乐品牌,各自按照各自的技术标准,没有统一标准要求,没有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也就占领不了终端市场,地理标志的特色及效益就无法体现出来,导致地理标志产品没有进一步培强做大。
三是重注册轻规范,难以站稳市场。一些地方在申请成功地理标志产品以后,往往不顾市场情况,没有以龙头企业带动分散农户、小企业,形成种植规模,任凭农户小打小闹、自产自销,盲目扩大面积种养殖,不严格控制产品的特定品质,忽视了品牌保护,降低了地理标志的“含金量”,甚至最终丢掉了市场。
(闫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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