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通风消毒制度
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消毒制度:
1.根据需要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泡腾片)、75%医用酒精、漂白粉精片等消毒药(水)品等,配齐喷雾消毒器、简易喷洒壶、水桶、拖把等消毒工具。
2.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的培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点向学生宣传预防相关知识。
3.加强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各班按照清洁区的划分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4.加强对教室、寝室、图书馆、实训(实验)室、食堂、商店、办公楼、公共厕所的消毒, 每天上午对寝室、办公楼用84消毒液消毒,每天中午午休时间对教室、图书馆用84消毒液消毒,每天下午对学校公共区域用84消毒液消毒,每天晚上对学生(教工)食堂、商店用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进行消毒。教室、学生寝室、公共厕所消毒由物业公司负责,办公楼、教师办公室、图书馆、实训(实验)室消毒由总务处指派专人负责,学生(教工)食堂、商店由各承包人负责,并做消毒记录及消毒药品使用记录。
5.若每日晨检发现学生有体温超过37.3度、腹泻、乏力症状,应通知家长直接送往定点医院检查。病人所在教室、寝室用5%含氯消毒剂彻底对地面、桌面、门把手、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根据需要采取紫外线照射对空气进行消毒。
6.若学生及教师检测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所在班级寝室要进行彻底消毒。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曝晒,加强室内通风,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诊治医院开据疾病痊愈、解除隔离证明,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回校。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察检疫期间学生不许串班 ,取消各种集会活动。
8.做好全校12口水井及屋顶水箱的消毒,总务处指派专人负责,每周定期投放漂白粉精片对口水井及水箱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二、开窗通风制度
1.按照《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规定,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学习场所每小时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各班级设立卫生(生活)委员,专人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气工作,并负责做好记录,每周交总务外检查。
3.实训(实验)室、图书馆、教师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每天按时(或按实际需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由各管理人员负责开窗通风工作,并做好记录。
4.食堂、商店非营业时间做好开窗通风与换气,每次保证半小时以上,由各承包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5.总务处每天对各班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记录,并纳入对年级、班级评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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