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情回顾党的奋斗历史,热情讴歌党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增强全市党员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拟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全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市党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到**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中去。
二、时间安排
从2023年6月下旬开始到7月上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表彰大会。市委、各党(工)委召开庆祝建党102周年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发放“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时间:6月下旬;市级领导、各镇办各部门主要领导、相关党员代表参加;市委组织部、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
(二)开展“七一读经典”主题教育热身活动。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部署开展主题教育热身活动,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书籍为重点,引导党员不忘初心、振奋精神,担当使命、砥砺作为,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活动时间:7月10日前;各党(工)委参加)
(三)开展政治体检活动。各党(工)委(党组)组织党员赴**政治体检中心、**政治体检中心、**事迹展室等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党性知识、观看党性教育专题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性自检互检。(活动时间:7月10日前;全体党员参加)
(四)开展星火**·服务为民活动。各级党组织根据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双报到·为民行”活动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作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力举措,结合本单位主责主业,在基层治理一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援助、护苗助苗、政策解读、就业帮扶、环境卫生大整治、送医送药送健康、防汛救灾、助农夏收和“星火**”党建品牌宣传等活动。(活动时间:7月10日前;各单位所有在职党员参加)
(五)集中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各党(工)委在“七一”前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干部,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和祝福,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传递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活动时间:6月30日前;市级领导、各党(工)委、部分困难党员参加)
(六)开展“红色七一”系列文化主题活动。全市各党委要积极组织开展星火**·党建知识擂台赛、“红色七一”文艺汇演、典型事迹报告会、红色主题摄影展、红色电影放映等充满红色元素的精彩文化主题活动,表达对党的美好祝愿和爱国情怀。(活动时间:7月10日前;各党(工)委参加;市委组织部、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
(七)开展红色党课进基层活动。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要把6月中旬至7月中旬做为集中党课月。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省市县级党代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麦田上的党课”“绿荫下的党课”等微型党课讲学活动,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践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活动时间:7月10日前;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参加)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精心安排。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庆祝建党102周年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严防活动走味变质,杜绝铺张浪费。要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各类活动开展情况,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对实践性强、效果显著的活动载体,将在全市进行推广宣传。
(三)注重实效,统筹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系列活动与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各类庆祝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强化群众观念、关心群众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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