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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虽说已经是清代小说了,但本人读起来还是有些吃力。故事大意虽能读懂,但个中情节究竟怎样迂回曲折,个中许多具体的词语所指的人或物在如今的我看来也是不懂的。所以读书的时候,读完一遍文言,我不由得还得去看一看后人所写下的注解。
《王六郎》,这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感到有意思的第一个故事。
因为之前的故事,大都十分短小,内容也十分简单,或者是那种异常恐怖的描写。虽说看的时候确实觉得蒲松龄描写的恐怖场景和情节十分精彩,但读来总是让人感到战栗和排斥。
这篇故事则不同,虽然也是写人鬼之事,但却少了恐怖,多了温情,让人不由得心生欢喜。
讲的是一人一鬼之间的深厚友谊。
这个故事也改变了我之前对所谓溺死鬼的印象。往常看到的志怪小说或故事,总是把溺死鬼描述得十分可怖,它时时刻刻想要抓人偿命的形象也十分鲜明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这个故事中的溺死鬼却不一样,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但仍有着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并且有情有义。讽刺的是,现实中活生生的许多人甚至都没有王六郎这个鬼品德高尚,不说高尚吧,有些人的所作所为都让人不愿称之为一个“人”。
王六郎和主人公之前的情谊是十分令人感动的。
刚看开头我以为这会是个以悲剧收尾的故事,王六郎会因为慈悲之心而长久地被困河中。然而小说却来了一个翻转,让仁慈之人得到他应有的善果——当官,或者是当神了。这就让本来压抑的读者心情豁然开朗,从正面宣扬了善有善报的道理。
而王六郎在他镇当神,主人公不远千里前去探望的故事,更表明了二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主人公的敦厚守信与王六郎的知恩图报。
故事最后以美满结局结束,也是给予了读者一个美好的愿望和想象吧。
第二则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则是《偷桃》。
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使人读来颇有一种回忆少时轶事的意味。看后人的注解,也有这么一说。但是当我阅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由得感到惊奇,故事中对于“偷桃”幻术的描写过于神奇了一些,以今人之眼光看来也是绝不可能发生之事。
其实之前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古时魔术——幻术中一个小把戏,但蒲松龄的描绘实在是让人惊异,以至于让我怀疑这不太可能是他年少时亲眼所见的表演,如若他的确看过这个“偷桃”幻术,那书中的叙述恐怕也是平添了许多夸张的描写吧。因为我之前也对魔术这一艺术有些兴趣,也探得了一些魔术的基本原理,可书中的幻术表演在我看来还是那么的难以想象,有些不切实际了。
不过想想这本就是存在于《聊斋志异》这本志怪小说中的一篇小故事,不奇的话怎能对得起其“志怪”之名呢?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以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表现出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苏才女的一句“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为主线,写了以方鸿渐为主角的一批留学生的社交生活,以及他们几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钱钟书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
这些天我一直在看《苏菲的世界》,看那些在时空中闪现的哲人们是如何解析生命和世界的意义的。“苏菲”这个名字有“智慧”的意思。那么,《苏菲的世界》,也就是“智慧的世界”。哲学,便是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智慧的学说。
在我13岁的时候我买下了这本书,没有想到,一看就是四年,看了三遍。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问题在我心中时时萦绕,排解不开。世界仿佛是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而我是刚刚在那只“大兔子”的皮毛中抬起头,准备端详宇宙中这位“魔术师”——“生命最初的意义”——的脸。我并不确定我会知道什么,我也不确定我会发现什么,可是我知道,过程有时候比结果更重要。于是我开始追随艾伯特和苏菲的脚步,展开了这场在哲学世界里的游历。
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于是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笛卡尔说:“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有位哲学家说过,每个孩子都是哲学家。我想,那是因为孩子都没有失去对这个世界所抱有的最初的好奇心。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为何会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感到惊奇,这将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呵!
其实我没有什么把握能够真正透彻地了解世界和生命最初的意义和起源,可是我想,身为一个活着的人,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生活的环境负责。如何负责呢?最起码,我们要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生活才是最好的。我们不能如此无所谓地生活着,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可是,生命的意义和世界的起源是一个太大的课题了,我只是一个刚刚开始打量哲学这个金色殿堂的小孩。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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